□ 唐先生的經歷引發熱烈討論,大家說法不一 □ 運管:司機應與乘客協商,以乘客的意愿優先 6月2日訊(湘潭晚報 鄭鐿慧子 通訊員 梅皓)打的遇到有人拼車,而拼車的恰好是自己的熟人,到目的地后,該不該給司機雙份的車費?近日,家住岳塘區板塘鋪的唐先生就遇到這么一件事。“不知道管理部門有沒有這方面的規定?”6月1日,記者帶著唐先生的疑問展開調查。 市民:拼車遇熟人 唐先生說,5月30日下班后,他從市交警支隊附近坐出租車回家。車子走到紅旗商貿城時,遇到有人拼車,唐先生一看,拼車的居然是鄰居,對方也是要回家。 “一路上我們都在聊天,的哥肯定知道我們是互相認識的。”唐先生說,到了目的地后,他根據計價表付了12元車費后下車,這時,坐在后座的鄰居也拿出10元交給的哥,對方并沒有拒絕,接過了車費。 唐先生見狀又再次打開前車門,對的哥說:“我們是熟人,都是在這里下車,我給的車費應該就包括了他(鄰居)的了吧。”聽了唐先生的話,的哥念叨了一句“你們又不是約好了一起,按道理也算拼車”,之后還是退還了10元。 事情發生后,唐先生把自己的經歷與家人、朋友分享,沒想到引發熱烈討論,“說該給的也有,說不該給的也有,感覺都挺有道理的,不知道管理部門有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于是,唐先生找到了湘潭晚報,希望我們能給他一個答案。 部門:應與乘客協商 對于拼車遇到熟人的情況,到底該怎么付費,大家又是持怎樣的看法呢? 在走訪中我們發現,不少市民都有拼車碰到熟人的情況,多數人表示,一般會各付各的錢。市民劉佳宇說,如果乘客在上車時提到要到前面某地接人,這樣的情況只需付一份車費。但如果是拼車偶遇熟人,要求司機只收一份車費,就不太合理,最好加些車費給司機。 而市民凌女士則表示,她曾經遇到過類似的情況,當時司機就只收了一份錢,后來她和朋友們說起,大家都覺得這位司機不錯。 張晉師傅開出租車四五年了,對于乘客拼車遇到熟人的情況,他一般會根據乘客的要求來收費。如果雙方都自愿給,他就收下;如果乘客只給一份錢,他也可以理解。 對此,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出租車管理科工作人員介紹,目前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并沒有明確禁止出租車拼客,但要求出租車司機需征求先上車乘客的意見,對方同意后才能招攬其他乘客拼車。 “至于偶遇熟人拼車如何收費,我市目前還沒有對這一具體情況進行規范。”工作人員稱,駕駛員也應該與乘客協商一致,以乘客的意愿優先,“原則上我們不鼓勵拼車行為,如果因此產生糾紛和投訴,屬駕駛員責任的,我們都將依據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