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治超辦已在市路政管理處設立舉報中心,市民可撥打55599107舉報 □ 工作人員將嚴格執行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舉報人身份信息 5月30日訊(湘潭晚報 鄭鐿慧子 通訊員 陶強)車輛超限超載是威脅道路交通安全、引發交通事故的三大“殺手”之一,而且它還嚴重威脅公路、橋梁安全。為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鼓勵舉報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違法行為,保護公路橋梁安全,5月30日起,市治超辦正式出臺《湘潭市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舉報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舉報人最高可獲2000元獎勵。 5大違法行為可舉報 根據《辦法》規定,市民如舉報成功,即可獲得最低400元、最高2000元的獎勵。 獎勵舉報范圍主要有5大違法行為,其中包括貨物運輸車輛有超限違法行為的;非法生產、銷售改拼裝的貨物運輸車輛的企業,非法從事改拼裝車輛維修企業,以及駕駛改拼裝貨物運輸車輛在公路上行駛的行為;貨物運輸源頭單位為無號牌或無車輛行駛證、營運證、從業資格證的人員駕駛的貨物運輸車輛裝載貨物的; 貨物運輸源頭單位不為貨運車輛提供稱重磅單、或提供虛假證明的。 另外,如市民有實證舉報治超執法人員違反工作紀律,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貪污受賄等違紀違法行為的,可獲得最高2000元的獎勵。 3種情況不予獎勵 市治超辦相關人士表示,獲得獎勵的舉報信息需明確與舉報事項相關的車輛牌號、貨運企業、貨源單位、車輛改裝企業、治超執法人員違紀違法行為等視頻、資料及信息情況。 同時,治超成員單位參與治超工作人員舉報車輛非法超限超載運輸的;進行非法超限超載運輸的當事人先于舉報人終止尚未被查處的非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的;職能部門先于舉報人發現并查處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的,則不予獎勵。 對同一案件的舉報只能獎勵一次,不得重復獎勵。同一線索被兩個以上舉報人分別舉報的,獎勵最先舉報人。兩個或兩個以上舉報人聯名舉報同一線索的,按一案獎勵。 接到通知30天內領獎 目前,市治超辦已在市路政管理處設立舉報中心,市民可撥打55599107舉報。受理舉報部門將及時對舉報內容進行登記,形成舉報受理記錄,不得拒絕推諉。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舉報,將依法組織核實查處,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舉報,將及時書面通知并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辦理。 “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市治超辦相關負責人強調,舉報人應當對所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舉報人借舉報之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同時,為確保舉報人的安全,參與舉報獎勵工作人員將嚴格執行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舉報人身份信息,違者也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這位負責人表示,舉報內容查證屬實,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治超部門將作出獎勵決定并書面通知舉報人。舉報人在接到獎勵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憑獎勵通知及有效身份證明領取獎金。無正當理由逾期未領取獎金的,視為舉報人放棄獎勵。 |